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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NO簽證新規:18歲以下子女免5年連續居英要求 10月8日起生效

香港BNO護照與英國護照——BNO永居新規:18歲以下子女免5年連續居英要求,10月8日起生效

英國內政部於9月3日向國會提交最新一份移民法規修訂文件《Statement of Changes in Immigration Rules》(HC 584),正式修改BNO永居規則。根據新規,未成年子女毋須再自行滿足連續居住五年的要求,新例將於10月8日起生效。

舊制:子女須獨立滿5年 與父母不同步

根據現行《Appendix 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 (Overseas)》的HK 62.1條款,BN(O)永居申請人一般須:(a) 最近一次獲批簽證必須屬BN(O)路線;及 (b) 在英國連續合法居住滿5年,方可申請永居。由於簽證獲批時間、抵英時間等因素,子女與父母的居英年期時有落差——例如子女因出生、學業安排或較遲抵英,居英年期未夠5年。過往這類個案,父母須額外為子女申請多一次簽證續期,未能與父母同步申請永居。

新制:BNO永居 未滿18歲豁免5年要求

新修訂在HK 62.1(b)後明確加入豁免條文:「unless they are aged under 18 at the date of application」,即遞交永居申請當日未滿18歲者,毋須符合5年連續居住要求。換言之,只要父母已符合BN(O)永居資格,未成年、但較遲抵英的受養子女,將可與父母同時申請永居,毋須因未住滿5年而被拖後腿。

非「自動放行」 仍須符合多項條件

新規並非任何未成年子女都可自動獲批,仍須符合以下條件:

留意時限:申請時機關鍵

HC 584明確列出相關修訂於10月8日生效,惟未有清楚交代「10月8日前已遞交但未有結果的申請」將如何處理。若子女即將年滿18歲,或簽證即將到期,建議及早向移民顧問或律師查詢,確保在合資格時間內遞交申請。

延伸閱讀:英國再放寬BNO Visa政策:97年前未成年子女 現可獨立申請

資料來源:英國政府官網 GOV.UK — 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: HC 584(2026年9月3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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